“我的房子一天没住,凭什么交物业费?”7月9日,在贺兰县夕阳红调解室,业主杨某某和物业公司代表各执一词。这场因空置房物业费引发的纠纷,最终通过调解员的专业调解给出了标准答案。
事情要从2023年说起。杨某某在贺兰县某小区购置了一套房屋准备出租,但两年过去房子一直空置。当物业公司上门收取5000多元物业费时,杨某某觉得十分冤枉:“我既没住也没享受服务,为什么要交这么多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升级。
调解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他们调取了小区物业服务记录,确认物业公司确实按照合同提供了包括公共区域清洁、安保巡逻、设施维护等各项服务。调解员杨玉梅耐心向杨某某解释:“物业服务具有公共属性,就像路灯照明不会因为您没走夜路就不亮一样。”同时拿出民法典,明确指出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经过多次沟通,杨某某虽然理解了法律规定,但仍心存芥蒂。调解员又主动与物业公司协商,最终促成物业公司同意减免15%的费用。杨某某当场结清了拖欠的物业费,这场持续数月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贺兰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县通过“塞上枫桥”调解机制已成功化解252起物业纠纷。其中空置房物业费争议占比近三成,成为调解工作的重点难点。司法局联合法院创新推出“法律宣讲+柔性调解”工作法,既坚持依法调解,又注重情理结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治理目标。
“调解不是简单的‘和稀泥’,而是要在法律框架下寻找最优解。”贺兰县司法局负责人表示,他们正在整理典型案例,准备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从源头预防此类纠纷发生。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为类似纠纷提供了解决范本,更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力量。(宁夏日报记者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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